下載中心

當前位置: 學院首頁 >> 下載中心 >> 正文
​太阳成集团學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
2018-09-26  

 

學科競賽是學校實踐育人的一項重要内容,是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創新精神與創造能力的有效手段。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不斷提高學校學科競賽水平,促進創新人才培養,特制訂本辦法。

一、學科競賽分類與級别認定

學科競賽按主辦機構不同分為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和校級四個層次。

1. 國際級學科競賽: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或其他國際權威學術團體組織、面向全球所有成員開放的學術性學科競賽。

2. 國家級學科競賽:指國家政府部門組織的全國性學科競賽和國際行業協會舉辦的學科競賽。

3. 省級學科競賽:指省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國家行業協會舉辦的的全省性或跨省(區)的學科競賽。

4. 校級學科競賽:指學校或學院組織的學科競賽,省級行業協會舉辦的賽事等同于校級。

學校每個專業應根據人才培養要求設置一個以上的學科競賽項目,積極組織開展好校内競賽。學校支持和重點資助跨學院、跨專業、認可度高、受益面廣的學科競賽項目(附件1),并根據每年實際情況适度調整。國家級以上行業協會組織的賽事視獲獎情況給予一定經費資助。

學科競賽獲獎級别、性質的認定,以學科競賽主辦單位頒發的證書或文件為依據。

二、競賽組織與實施

學科競賽工作由教務處組織,相關學院負責具體實施。其中,“挑戰杯”大賽組織協調由校團委負責,“互聯網+” 創新創業大賽組織協調由應用與創新創業學院負責。

學校設立學科競賽領導小組,分管教學工作校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教務處、應用與創新創業學院、團委、學生處、科研處等)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教務處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學科競賽領導小組負責大學生學科競賽政策制定、項目審定、經費管理、條件保障及組織協調等。對競賽承辦學院提出學科競賽工作要求、下達競賽目标任務等。

每個學科競賽項目明确一個學院為競賽組織單位,相關學院為競賽項目配合單位。組織單位負責落實競賽項目負責人、聘請競賽指導教師、組建競賽隊伍、組織競賽培訓、保障訓練條件、組隊參加競賽等。

三、競賽經費使用與管理

1. 學校設立學生學科競賽專項經費,由教務處負責管理。學科競賽專項經費用于開支各類競賽項目所需的材料費、外出培訓費、報名費及參賽期間指導教師和學生的差旅費等,專款專用。專項經費年度資助項目或資助額度由學科競賽領導小組決定,主要用于資助省級以上政府部門主辦的學科競賽(附件1),經學科競賽領導小組同意參加的國家級以上行業協會競賽,可參照本辦法及相關制度規定計算訓練工作量、獲得獎勵學分、進行成績加權等。

2. 學科競賽組織單位于每年初向教務處申報競賽項目(附件2)、訓練工作計劃以及經費預算,經學科競賽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在經費預算範圍内,按照競賽開支情況實報實銷,不得超出預算。

3. 競賽期間産生的住宿費、交通費和出差補貼按學校有關财務規定報銷。

四、競賽獎勵

1.指導教師獎勵

教師指導競賽、訓練等同課程教學,納入教學管理。指導教師競賽和訓練工作量報教務處審核認定後計入個人教學工作量,競賽成績作為教師年終考評、職稱評定、績效考核重要依據,同時納入二級學院目标考核。

2. 學生獎勵

學生獎勵包括學分和成績獎勵。學生參加競賽培訓或獲得校級以上競賽等級獎均可獲得相應學分獎勵,代表學校參加省級以上競賽可獲得課程期評成績加權系數獎勵。學分獎勵和成績加權認定以訓練考勤、訓練記錄、訓練考核、競賽獲獎等為依據。

(1)學生參加省級以上學科競賽培訓或獲得校級以上競賽等級獎,可獲得學分獎勵。根據拟定的培訓計劃、考勤情況及培訓效果,由競賽組織單位拟定給予學生相應學分(2-4學分),教務處審核後,記入學生學分,各項獎勵學分合計不超過8學分。

(2)學生代表學校參加省級以上競賽可獲得課程期評成績加權系數獎勵。學生可任選2門課程予以成績加權。加權系數視競賽類别及成績等級确定,具體辦法見附件3。

(3)同一競賽項目獲不同級别獎勵時,學分和課程成績按最高獎勵級别認定,不重複計算,課程期評成績加權後不得超過90分。

(4)設有團體獎勵的競賽項目,若按個人獲獎申報,則降一等執行。

(5)學生獲得的獎勵學分可抵公選課(含公共藝術限定選修課)、創新創業和專業任選課學分。

(6)凡被選入參賽隊的學生,在培訓及參賽過程中,所耽誤的課程設計、實習、上機等實踐性教學環節,如學生所參加項目類型與實踐課程類型相同,結合學生的實際表現,可給予及格以上成績,類型不同則競賽結束後随下一年級補修;因競賽原因,導緻與其它必修課程及考試沖突時,可申請緩考。

3.每年12月底前,學科競賽組織單位負責根據競賽實施或獲獎情況,将指導教師和學生獎勵彙兌後報教務處,學科競賽領導小組審定後執行。

五、附則

          1. 以前有關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2. 本辦法自2017年開始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太阳成集团學科競賽重點資助項目

附件2:太阳成集团學生學科學分認定與競賽成績加權計算辦法

附件3:太阳成集团學生學科競賽項目申請表

附件4:太阳成集团學生學科競賽訓練計劃及工作量審批表

附件5:太阳成集团   年學生學科競賽成績加權情況審批表

附件6:太阳成集团   年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情況登記表

                                                           太阳成集团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