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太阳成集团實習教學經費管理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讨論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太阳成集团
2017年3月10日
太阳成集团實習教學經費管理辦法
為規範實習教學經費(以下簡稱實習經費)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實習經費使用範圍
實習經費是指因實習教學活動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校内指導教師費用、學生實習費用、實習單位的管理費以及校外(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勞務(授課)費。
校内指導教師費用是指本校實習指導教師在實習指導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具體範圍包括:實習點往返路費、住宿費、生活補助等費用。
學生實習費用包括:學生往返實習點的路費、住宿費、實習材料費、保險費、其他雜費等。
第二條 實習經費的預算與管理
由教務處每年年底根據實習計劃,向計劃财務處申報下一年度實習經費預算,經計劃财務處審核,學校批準後執行。
實習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各學院不得突破本院當年實習經費預算總額。實習過程中發生的各類費用也不得突破該類費用的開支标準和總額控制比例。
實習經費的使用要嚴格按學校财務制度執行,貫徹厲行節約原則,嚴禁利用虛假發票、虛假事項套取實習經費,一經發現此類事項,學校将按貪污論處。
教務處和計劃财務處負責對實習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 實習項目經費的計算辦法
學院實習經費由若幹實習項目經費組成。
實習項目經費根據實習類型、實習性質、實習時間、實習人數、實習地點等确定,原則上實行按項目限額包幹使用。
實習項目經費F=A×K×N×M
公式中:
A為生均每周實習經費,A=98%實習經費總額/∑Ki×Ni×Mi,(i為項目序号)分配實習經費,總額2%用于實習項目類型和機動調整等。
K為實習項目類型基數。教育實習、美術校外寫生實習K=1.3,專業認識實習K=1.1,其他集中實習K=0.9,分散實習,K=0.6。
N為每個實習項目的實習學生人數。
M為實習項目計劃周數,原則上實習項目超過7周的按照7周計算。
第四條 指導教師費用的報銷範圍
具體報銷額度按實習方式确定:
1、校外集中(指導教師現場帶隊,原則上每個地點集中人數大于10人)實習項目的指導教師費用的報銷額度控制在該實習項目經費總額的40%之内。帶隊集中實習,原則上按學校規定報銷一次往返差旅費,實習期間無交通補助,出差補助按教師跟隊或檢查天數計算。
2、校外分散(無常駐現場指導教師或企業長時間集中培訓)實習項目的指導教師費用報銷額度控制在該實習項目經費總額的20%之内。實習期間檢查産生的差旅費按學校财務制度報銷。
3、校内集中實習的,指導教師不報銷費用。
4、校外集中實習,指導教師跟隊或實習檢查天數根據教師實習日志、檢查記錄等确定,教師在校外實習點實習期間住宿費憑票報銷,原則上每天不超過60元;實習期間補貼:教師指導校外實習期間生活補助費為40元/天。
第五條 學生實習費用的報銷範圍
學生實習費用的使用按實習項目經費總額40%(集中實習)和80%(分散實習)包幹。具體開銷内容規定如下:
在帶隊老師指導下學生自行集體組織支付往返路費、住宿費、實習材料費、保險費和少量雜費等,學生實習期間費用不足部分由學生自行解決。如果實習單位管理費和校外指導教師勞務(授課)費部分支付不足,學院與學生協商解決。
第六條 實習單位管理費和校外指導教師勞務(授課)費的報銷範圍
校外(内)集中實習項目的實習單位管理費和校外指導教師勞務(授課)費報銷額度控制在該實習項目經費總額的
20%之内。
實習單位管理費指因單位接收學生實習而支付給單位的管理費。實行校外集中實習方式時,可以憑實習單位協議和發票報銷實習單位管理費;實行校外分散實習方式或校内集中實習方式時,不能報銷實習單位管理費。
校外集中實習項目,可以報銷校外指導教師勞務(授課)費;實行分散實習方式時,不能報銷校外指導教師勞務(授課)費。支付校外指導教師勞務(授課)費時應由領款人在“校外指導教師勞務(授課)費明細表”中簽字并填好“身份證信息”或憑勞務票報銷。
第七條 實習經費的報銷程序
提交實習教學工作計劃,指導教師實習期間經費開支強調使用公務卡和轉賬支付,原則上不借支。
指導教師費用報銷程序:實習結束後兩個月内,實習指導教師提交實習總結、實習經費開支明細表、相關有效票據與實習學生名單,經學院、教務處和計劃财務處審批後報銷。
提交資料、憑單不全和手續不完備者,計劃财務處不受理報銷事宜。實習結束後三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的,計劃财務處将從預支借款人的工資中扣回借款。
學生實習費用報銷程序:實習的學生費用可集中簽名,實習前發放到每個實習學生的賬号。
第八條 以前有關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17年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太阳成集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