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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虛假征信類詐騙典型案例及防範建議
2023-02-12   公安部

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虛假征信類詐騙典型案例及防範建議

合力打擊協同治理虛假征信類詐騙 全力守護人民群衆财産安全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征信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堅決遏制此類違法犯罪高發态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布5起虛假征信類詐騙典型案例,深入揭露犯罪手段,提出防騙識騙建議,切實維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

2022年下半年以來,虛假征信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在全國各地高發,已成為當前主要的電信網絡詐騙類型之一,給人民群衆造成嚴重損失。在這類案件中,詐騙分子往往冒充互聯網金融平台客服,謊稱因國家出台征信政策,要求受害人關閉在平台申請的金融業務、調低貸款利率或注銷之前以學生身份在平台上申請的校園貸等,否則就會影響征信記錄。詐騙分子借此誘導受害人下載在線會議軟件并共享屏幕,通過分飾多角等方式實施詐騙,逐步誘騙受害人将其自有資金或在網絡平台上申請的貸款轉入由詐騙分子控制的指定賬戶。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主動擔當作為,強化協作配合,進一步加大對虛假征信類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全鍊條打擊為詐騙分子非法提供個人信息、辦理電話卡以及架設GOIP設備等網絡黑産犯罪,持續釋放從嚴懲治的信号。同時,針對部分電話号段被頻繁用于詐騙的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約談其所屬通訊服務運營商,要求切實履行反詐主體責任,強化風險防控,加強攔截處置,順暢協查配合。針對部分互聯網金融平台客服被頻繁冒充的情況,要求相關平台及時預警風險、提高風控等級,築牢防詐反詐防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始終保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壓嚴打态勢,堅決維護人民群衆财産安全和合法權益。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虛假征信類詐騙典型案例和防詐預警安全提示,希望廣大群衆進一步增強識騙防騙意識和能力,安心過節,嚴防被騙。

防詐預警安全提示

1.認真核實互聯網平台客服來電

互聯網平台客服不會使用個人手機号或其他非官方社交方式聯系客戶。在接到這類電話時,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洩露個人信息;如有疑問,可直接撥打平台官方客服電話核實。

2.果斷拒絕以影響征信為由關閉或注銷賬戶的要求

個人征信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派出機構統一管理,任何機構或個人無權删除或修改。

3.審慎回應添加好友共享屏幕的請求

添加好友共享屏幕是虛假征信類詐騙的固定套路,不要輕易下載視頻聊天或屏幕共享軟件與陌生人聊天,更不要在共享屏幕中進行銀行賬戶操作,以防個人信息洩露。

4.嚴格禁止向陌生人轉賬或借貸

對于陌生人要求操作轉賬或借貸,堅決不予理會,并拒絕透露個人身份證件号碼、銀行賬戶、驗證碼、密碼等個人信息。

虛假征信類詐騙典型案例

1.詐騙手段一:注銷校園貸

2023年1月,胡先生接到一個192開頭的電話,詐騙分子自稱是某金融平台工作人員,詢問胡先生上大學期間是否開通過學生貸款賬戶,随後又稱銀保監會要求注銷在校大學生以及畢業大學生的學生貸款賬戶,否則會影響個人征信。按照詐騙分子要求,胡先生下載了視頻會議軟件并開啟屏幕共享。通過胡先生在金融平台查詢操作,詐騙分子掌握了其存款情況。詐騙分子稱胡先生在該平台上還有存款,需将存款全部轉至對方專用賬戶後才能成功注銷,注銷後會如數退還錢款。胡先生按照詐騙分子的要求,先後向指定賬戶轉賬人民币6萬餘元。

2. 詐騙手段二:降低貸款額度

2022年12月,鄧女士接到一個冒充電商平台客服的電話,詐騙分子稱鄧女士在該平台的借款額度異常,不符合銀保監會的規定,需要抓緊操作,否則會影響征信。按詐騙分子要求,鄧女士下載視頻會議軟件并打開屏幕共享功能。詐騙分子通過鄧女士的查詢操作,掌握了鄧女士的借款、貸款額度。詐騙分子稱因額度過高,銀保監會懷疑用于非法用途,需通過向平台借款的方式,把額度全部清零,并将借款轉入銀保監會賬戶,以證實資金的合法性,待額度清零後,錢款會自動填補到平台。鄧女士信以為真,借貸後向詐騙分子提供的所謂“安全賬戶”轉賬人民币51萬餘元,之後詐騙分子仍要求鄧女士找朋友借錢後繼續轉賬,鄧女士發現被騙後報警。

3. 詐騙手段三:消除不良記錄

2023年1月,馮先生接到一個固定電話來電,詐騙分子自稱是某金融平台客服,并準确說出了馮先生的姓名和職業,并稱馮先生曾在該平台上借貸,存在違約行為,已經影響個人征信。馮先生此前确實在此平台借貸過,便信以為真。随後,詐騙分子發給馮先生一個仿冒的“征信查詢”網站,并誘導其向網站上的“官方客服”求助。“官方客服”稱馮先生目前已存在不良征信,必須盡快把各個網貸平台的借款額度清零,将借款轉至專用賬戶查驗資金能力,才能修複征信。馮先生先後借款并向詐騙分子指定的賬戶轉賬人民币54萬餘元,直至發現被騙。

4. 詐騙手段四:注銷借貸賬戶

2022年12月,劉先生接到一個固定電話,詐騙分子自稱是某電商平台的客服,稱劉先生在其平台上開通了借貸功能,由于該借貸産品年利率過高,被國家定性為高利息網貸,已經被銀保監會要求下架整改,需要劉先生注銷該借貸賬戶,否則将影響個人征信。詐騙分子添加劉先生聯系方式,并向劉先生發送僞造的銀保監會紅頭通知。劉先生信以為真,按照詐騙分子要求,下載了視頻會議軟件,與所謂的風控部門客服聯系。詐騙分子稱劉先生征信過低,需要消除多家網貸公司貸款記錄,否則無法注銷在該平台的借貸賬戶。詐騙分子随後通過共享屏幕,誘導劉先生先後從多家借貸平台中借貸人民币14萬餘元,并轉至指定賬戶。

5. 詐騙手段五:扣除違約金、利息費

2023年1月,王女士接到一個固定電話,詐騙分子自稱某金融平台客服,稱王女士在其平台有20萬的借款額度,因長期未使用,将扣除3000元的違約金,并影響征信。詐騙分子稱可以幫助注銷,讓王女士下載視頻會議軟件,并開啟遠程控制功能。詐騙分子遠程操作王女士的手機,謊稱幫助王女士清空借款額度,實際是在該金融平台上借款,并直接提現至指定銀行賬戶,先後騙取人民币1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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